第一部分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深汕网、“深汕视点”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接受监督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深汕公安分局428室,邮编:518240,电话:0755-2209011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事项类别及名称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1 | 公开目录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序号、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监督渠道等 | 公关宣传组 |
2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含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等 | 治安管理大队 |
3 | 机构设置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情况、办公地址、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 | 政工纪检组 |
4 | 内设机构 | 机构基本情况、办公地址、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 | 政工纪检组 |
5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方式等 | 公关宣传组 |
6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相关制度 | 公关宣传组 |
7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 公关宣传组 |
8 | 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印发日期 | 有关科室 |
9 | 政策解读 | 文字、图片、政策问答、媒体报道等多形式解读内容 | 有关科室 |
10 | 资金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 | 警务保障组 |
11 | 警务动态 | 工作动态内容 | 各科室 |
12 | 数据发布 | 业务相关公开数据 | 有关科室 |
13 | 办事服务 | 公安相关业务的办事服务 | 各科室 |
14 | 政务服务 | 权责清单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有关科室 |
15 | 行政执法信息 | 行政处罚事项 | 行政处罚事项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咨询监督、法律依据、法律救济等内容 | 法制信访组 |
16 | 事前公开 | 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 | 有关科室 |
17 | 事后公开 | 执法结果、年度数据 | 有关科室 |
18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 信件主题、答复时间、答复内容、答复主体等 | 有关科室 |
19 | 在线访谈 | 访谈时间、地点、嘉宾、简介、文字实录、回顾视频 | 公关宣传组 |
20 | 征集调查 |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意见反馈入口、意见及结果反馈 | 有关科室 |
21 | 业务知识库 | 公安业务常见问题、答复 | 公关宣传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