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海丰县鹅埠镇松正学校教学质量,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完善教学设备,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海丰县鹅埠镇松正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深中项专审字[2021]第12号),结合该校办学实际和本地区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拟调整松正学校学费标准,现就学费调整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学费由每生每学期3900元上调至每生每学期4300元;初中学费由每生每学期4300元上调至每生每学期4700元。
学费收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调整后的学费只适用于小一和初一新生收取的费用。原在读生学费按原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39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300元收取。
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
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四、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楼407
联系电话:133044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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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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