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积分材料,经预核、联审后取得积分,根据积分排位安排相应学校学位。
(二)符合我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重大项目征拆等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或经相关部门认定),向区公共事业局申请学位,由区公共事业局根据学位供给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三)学位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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