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抗旱减灾、增加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工作,现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作业范围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从本通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择机作业,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窑陂水库,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
三、作业装备
车载式移动或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
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区域;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请立即向当地气象部门(电话:0755-22106112)或公安部门报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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