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深耕村项目配租(第一批次)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九游会网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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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深耕村项目配租(第一批次)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受理深耕村项目配租申请的通告(第一批次)》,区住建水务局现已完成深耕村租赁住房第一批次资格的核查,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将核查结果、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单位名单

  经核查,深耕村租赁住房第一批次认租合格单位83家、认租申请房源共391套,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

  三、信息核对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申请情况不符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仁和楼2栋3楼提交核对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区住建水务局将以公示名单安排选房签约。

  四、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选房。认租单位具体选房顺序及选房时间详见附件1,认租单位选房排序名单中,后27家单位因未提供或提供的相关积分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得分为0,已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排序情况,对27家单位进行排序。

  疫情期间,选房签约场地有限,请每家单位安排1名住房专员,持身份证住房专员授权委托书进入选房签约现场。参加选房的人员必须提供健康绿码、行程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体温<37.3℃,方可入场。请参加选房的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配合做好健康监测。若有发热症状或14天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请勿前往现场。

  (二)选房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产业路8号深耕村首层1101号商铺(接待中心)(详见附件2)。

  (三)选房流程

  1.签到:住房专员提前10分钟到场,在规定的选房时间提交相关证件、资料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待区。

  2.等候:住房专员在现场等候选房,并实时关注剩余房源情况。

  3.选房:工作人员按排位顺序呼叫选房单位选房。

  4.签订选房确认书:住房专员按排序选定住房后,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的《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5.离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有序离场。

  (四)选房规则及放弃选房情形

  1.单位需选择多套房源时,原则上遵循优先在项目同栋同层上选择有效房源。

  2.各认租单位需按公示拟分配房源套数进行选房。

  3.各认租单位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选房时间超过5分钟的,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5.住房专员如迟到的,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6.有充足的可选房源但不选够已公示的拟分配套数的,视为本批次已公示的住房套数全部享受。

  7.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虽选定房源但未在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政策咨询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仁和楼2栋3楼,咨询电话:0755-22101186。

  五、选房注意事项

  (一)现场选房人应为认租单位的住房专员。

  (二)现场选房人须持有住房专员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住房专员个人身份证件(验原件复印件)。

  (三)疫情期间,严控参与人数,仅限住房专员到场参加,选房现场须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四)选房时按照单位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选房确认书,房号一经选定,不得调换。

  (五)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入住名单公示和办理入住

  单位应当将分配方案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并于2022年5月9日前将分配方案和入住职工名单(包含电子档)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仁和楼2栋3楼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2022年5月10日至5月23日期间,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产业路8号深耕村首层1101号商铺(接待中心)与深汕城投公司或其委托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分配方案和入住职工名单逾期未上报、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区住建水务局或深汕特别合作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仁和楼2栋3楼,投诉电话:0755-22101186。深汕特别合作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1.深汕特别合作区深耕村配租单位名单及选房排序一览表

             2.深耕村接待中心地图

             3.关于深耕村项目认租房源内部分配的报告(模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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