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规范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工程认定、发包、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特殊工程认定和发包办法的通知》(深府〔2012〕4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1月15号至2022年11月24日,在深汕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5-2210132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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