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于2024年5月7日下午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102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消费者自愿报名以及相关部门推荐方式共产生听证会参加人17人,其中消费者9人,政府部门人员4人,专家学者3人,经营者1人,听证会参加人具有广泛代表性。
本次听证会应到17人,实到16人,请假1人(已提交书面意见),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游鹏飞、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发展规划科科长肖承蔚、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水资源和规划计划科科长陈金福3名同志担任听证会听证人,其中,游鹏飞同志为听证会主持人。
听证会上,先由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随后,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定价听证方案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和定价成本监审人对听证会参加人的询问给予了解释说明。最后,听证会主持人进行了会议小结。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由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16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对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参加人普遍表示:方案符合国家、省有关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制定污水处理费是合理且必要的。方案体现“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既考虑了合作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又兼顾了企业和居民可承受能力,使得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具有科学性与可行性。本次听证会组织有序,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有:
(一)建议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二)方案二的分类方式与自来水价格体系接轨,与深圳市收费标准分类一致,且对居民更为适用。
听证会共有16位代表现场参会,有1位听证会参加人支持方案一;有15位参加人支持方案二;1位请假的参加人支持方案二。
听证会意见均已采纳。
三、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反馈
听证人表示,大部分参加人对听证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发表的意见与建议客观中肯,合法合理,会后将对参加人的意见进行汇总、整合,形成听证报告,并作为相关部门上报区管委会的定价方案的重要内容。
听证人指出,听证会是价格决策的一个咨询程序,政府召开听证会的目的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定价方案,使将来出台的价格政策更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会后区发改财政局将会同区住建水务局充分吸纳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区管委会审定。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4年5月9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