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片区02-48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该事项已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现对该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居住用地
1.02-48地块用地面积23558㎡,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8,总建筑面积65960㎡,配套:邮政所1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警务室5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建筑限高80米。
2.02-50地块用地面积2368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3.1,总建筑面积73410㎡,配套:社区菜市场1000㎡,社区综合环卫场所330㎡(包括小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建筑限高80米。
3.02-67地块用地面积4601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3,总建筑面积105830㎡,配套:18班幼儿园6005㎡(独立占地不少于6000㎡)、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2650㎡(包括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西侧建筑限高80米,临河一侧建筑限高40米,其余各侧建筑限高60米。
4.02-68地块用地面积22790㎡,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8,总建筑面积41020㎡,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临河建筑限高40米,其余建筑限高60米。
5.结合地块开发建设时序,允许公共配套设施在地块之间腾挪。
6.允许各地块之间设置地上、地下连通道,但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停车位、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建筑退线、公共开放空间、物业服务用房等未尽事宜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核定。
8.为保证滨海地区良好城市风貌和空间品质,本项目应开展建筑设计方案竞赛或招标。
(二)配套道路
元新路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
旺官一路、旺官二路、旺官三路、旺兴路、元新一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米,双向2车道。
二、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3.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旺官圩社区小漠镇政府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9月5日至10月4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并注明 “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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