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等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就《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河应急引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深汕特别合作区嘉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14名听证会参与人员,其中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陈述人3名、书记员1名、听证参加人9名。现将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9月26日15: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09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
主持人:李毓军(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陈述人:沈斌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赖标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熊丽丽(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书记员:王科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听证参加人员:李绍峰(专家学者)、洪纪声(人大代表)、李桂东(居民代表)、彭润生(居民代表)、彭革坤(居民代表)、傅汉强(居民代表)、李晓东(居民代表)、付小静(供水企业代表)、罗安琪(供水企业代表)。
特此公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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