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区道路和公共管廊设计方案的调整,我局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dk-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同步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等规定,公示如下:
一、调整前
dk-02地块用地面积80686㎡,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145000㎡,建筑限高60米,地块主导用途为厂房,主导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
二、调整后
dk-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836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50510平方米,建筑限高60米,地块主导用途为厂房,主导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政府
(三)http://www.szss.gov.cn/(深汕网)
(四)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至10月3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附件:1.公示图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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