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划定全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 50 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并就近期森林防火禁火部署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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