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审计局《深圳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公开要求,涉及我区的7个整改问题,已完成5个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另外2个问题,均严格按照审计指导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现将我区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未将上级转移收入编入预算,未根据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土地出让收入”问题
已整改。区发改财政局已严格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编制政府决算报告,将已明确或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2024年区本级预算,并按照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编制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
二、关于“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已补偿的奖励金超规定标准,南湖碧城项目配套安置房工程违规使用市级土地整备资金”问题
阶段性整改。针对“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已补偿的奖励金超规定标准”问题,区土地整备局已起草相关请示件,后续拟以区管委会名义报市政府同意我区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标准;针对“南湖碧城项目配套安置房工程违规使用市级土地整备资金”问题,责成项目建设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市级土地整备资金,区发改财政局已收回剩余预算指标,调整南湖碧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并根据市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统筹用区本级预算资金逐步补回违规使用的市级土地整备资金。
三、关于“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未完成园区发展规划编制”问题
阶段性整改。2024年7月30日,区科创经服局已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深汕科创经服发〔2024〕4号),完成鲘门先进制造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深汕智造城综合规划作出进一步优化完善的指示,区科创经服局正加快鹅埠-小漠先进制造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关于“深汕智造城补助资金存在超范围使用的情况”问题
已整改。区发改财政局已追加补回超范围使用的深汕智造城补助资金。
五、关于“深耕村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闲置一年以上”问题
已整改。区住建水务局已督促项目单位完成深耕村项目闲置资金的使用,并强化专项资金后续使用监管。
六、关于“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被登记为工商注册地址”问题
已整改。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3家单位限时完成工商注销或地址变更,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商登记申请审查、违规商事登记排查整治和宣传工作。
七、关于“部分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房待遇”问题
已整改。区机关管理事务中心已责成重复享受保障待遇的39户家庭完成退租退宿整改,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人员管理、信息化排查及政策宣传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4年10月23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