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拟申请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海域使用手续,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该项目用海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用海单位:深圳市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
(二)用海性质:公益性用海。
(三)用海面积:2.2494公顷。
(四)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类)。
(五)用海方式:构筑物用海(一级)中的跨海桥梁(二级)面积:2.2344公顷;构筑物用海(一级)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面积:0.0150公顷。
(六)用海期限:跨海桥梁40年;施工栈桥2.5年。
(七)用海位置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
三、公示期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用海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楼,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755-22091687,电子邮箱: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附件: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宗海位置图及界址图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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