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泰养殖实业有限公司拟申请深汕特别合作区芒屿岛周边养殖项目海域使用手续,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该项目用海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用海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泰养殖实业有限公司。
(二)用海性质:经营性用海。
(三)用海面积:312.8825公顷。
(四)用海类型: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
(五)用海方式:开放式用海(一级)中的开放式养殖(二级)面积:312.8825公顷。
(六)用海期限:15年。
(七)用海位置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
三、公示期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用海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楼,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755-22091687,电子邮箱: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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