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施荣华、施荣贵、施荣辉因继承被继承人施展怡的不动产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施展怡于1993年1月1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民安村委会新建街163号【证号:粤房证字第1424505号、海府国用总(92)字第0011003 1800683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施荣华、施荣贵、施荣辉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德路城市综合服务厅四楼)
联系电话:0755-22101177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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