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绩〔2019〕5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以下简称“区发改财政局”)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区发改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此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发改财政局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两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二、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定,区发改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5.82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调度优谋划,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一是经济运行高频监测、高效调度。强化区经济运行调度总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季度和月度目标。二是规划统筹深度优化。印发本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实施方案(2022-2025)等方案,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三是金融板块加速发展。推进人保、国任2家保险落地全区;新增注册7家股权投资企业子企业,管理基金总规模超2.2亿元,实现基金招商零突破;推动万和证券开业揭牌,实现本区证券业零突破。有序开展各类服务收费定价工作,目前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63份。
(二)快审批促提升,项目建设步伐全面加快
一是项目审批高效开展、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议事机制,多次组织现场推进会,推进协调解决问题。二是重点能源行业发展有序推进。新增各类充电桩915个,建成超级充电站1座。保障比亚迪、协鑫、德方纳米等重点企业用电需求,推进全区电网建设,实现500千伏深汕(征程)输变电站、220千伏园区(筑梦)输变电站、110千伏深汕比亚迪(煊宇)输变电站投产。三是招商工作扎实开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招商工作,先后对接新型储能企业42家,登门拜访19家,引进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协鑫集团和正极材料龙头企业德方纳米。推动格林美、氢蓝时代、华纳 新材、久泰钠离子等新型储能企业落地。
(三)开源节流拓财源优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一是做好财政收支工作。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推动专项债等投融资工作,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加快支出,完成全年支出任务。二是财政体系不断完善。编实编细2023年预算草案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完成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完成预算公开。三是资金使用规范与效益双提升。推进各单位部门预算调度和执行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与资产盘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区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四是落地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组织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复查工作,确保惠农惠民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确保民生资金发放规范。
(四)强监管优机制,统筹施策促区属国企做大做强
一是积极开展制度建设,编制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正)若干补充规定和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若干补充规定。二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夯实企业资本。
(五)夯实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一是高标准做好统计信息采集。完成139家“四上”企业、18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发布工作。二是统计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印发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分行业自查自纠行动,实地核查25家企业,线上核查138家企业,入退库核查32家,进一步夯实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任务圆满完成。顺利开展本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采集率领先全市平均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及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欠精准。年预算调整幅度136%,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85.26%,预算执行率偏低。
(2)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不够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
(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有待加强
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区发改财政局在政府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暂未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定期上报其项目投资进度、投资额等项目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监督需进一步加强。
(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方面
区发改财政局提供了《制度汇编》,其中评审工作相关包括《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的操作规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评审工作指引(试行)》,但缺乏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和概算评审工作指引或操作规程。
五、相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及绩效目标
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预算科室与业务科室的日常沟通,结合本年工作任务及上年项目执行情况,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数,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准确性,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化专业培训、学习考察、业务交流等措施,增强业务人员绩效管理意识及水平,并充分研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目标,设置合理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优化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二)加大对工程项目监督力度,力争实现预期效益
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监督。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季度或半年等定期上报其项目实施形象进度、财政资金支付情况以及投资额完成等,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发现偏离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偏。二是重点关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实现程度。对照《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方案》等两案一书相关要求,重点关注项目收益实现程度,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工期、明确关键节点、安排施工进度,加强对合同履行环节的监控,避免项目超期,力争实现《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方案》预期效益,防范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三是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执行中标通知书的合同签订时限要求,与相关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并加强对合同履行环节的监控,确保有关合同权利和义务得到积极履行。
(三)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落实资产盘点及管理工作,做到账、卡、实相符,对账、卡、实不符的资产,要核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数量,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处理。另外建议参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的操作规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评审工作指引(试行)》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和概算评审工作指引或操作规程,进而规范对项目可研和概算的评审工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三方机构质量安全驻场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绩〔2019〕5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组建绩效评价小组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区住建水务局”)主管的2023年度深圳市深汕合作区第三方机构质量安全驻场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第三方驻场服务项目”)投入和产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此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方驻场服务项目旨在协助区住建水务局找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通病,提升合作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消除大多数质量安全隐患,减少亡人事故发生,提升深汕合作区总体安全生产水平。
二、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定,第三方驻场服务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82.8分,绩效评级为“良”。
三、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日常巡查工作
2023年度第三方驻场服务机构全年共计出动7729人次,共计巡查2062项目次(日常巡查1653项目次,周末/法定假日值班巡查409项目次),平均检查频率为2.39次/项。2023全年第三方巡查共发出质量、安全整改建议书3034份,共发现问题23453项。其中安全整改建议书2062份,安全隐患19861项,质量整改建议书972份,质量问题3592项,均已督促落实整改,后续跟踪闭合情况。
(二)“巡办分离”模式巡检
区住建水务局调整第三方机构质量安全驻场服务项目巡查模式,实行“巡办分离”巡查模式。将第三方机构分设三个巡查组和一个综合机动组:房建一组、房建二组、市政水务组与综合机动组。并且启用智慧监管“巡办分离”系统,实现多层次线上报告监管模式。
(三)危大工程监管
为坚决杜绝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有效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区住建水务局对全区所有在建在监工程涉及危大工程的施工进行清单化管理,实施更严格的巡查管控措施,实时了解危大工程的施工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专项安全检查
2023年度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在监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并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建工程施工特点及应急管理等要求,第三方驻场服务机构制定专项安全检查。2023年度累计各类专项安全检查11次,并出具专项检查指导报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整改资料存在瑕疵
一是整改资料中,资料手续欠规范;二是整改资料档案不齐全,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责令整改通知书(深汕建水质安改-〔2024〕-03482号),对深圳市华盛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兰香食品厂区项目提出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问题提出8条问题,但未见相关整改回复资料。
(二)个别项目目标未达成
经查看区住建水务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与绩效自评资料,发现个别指标未达到设定目标值,如:质量指标(季度履约评价),设定目标值为≥90分,实际评价得分为89分;成本指标(第三方驻场费用增长率),设定目标值为≤10%,实际增长率为29.03%。
(三)绩效指标设置较简单
经查看区住建水务局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设置的绩效目标较为简单,如未设置“驻场管理团队人员到位率”“设备配置”“项目整改有效性”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绩效指标。
六、相关建议
(一)规范整改流程,建立审核机制
建议区住建水务局制定详细的整改资料编制和提交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南,指南中应着重明确整改资料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同时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对整改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时退回并要求补充完善,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二)结合实际内容,完善指标体系
建议区住建水务局结合项目实际内容与历年产出的数据与绩效,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如:数量指标中增加“驻场管理团队人员到位率”“设备配置”等指标,根据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考核驻场团队人员与设备是否完备;质量指标中增加“项目整改有效性”“档案管理有效性”等指标,根据项目产出成果,考核项目后期是否将整改、档案管理等方面有效执行;效益指标中增加“环保影响”“长效管理制度”等指标,考核项目管理过程中,是否对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效益产生项目效益。
深圳市深汕合作区2023年度乡村微实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绩〔2019〕5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组建绩效评价小组对深圳市深汕合作区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办事处主管的2023年度乡村微实事项目投入和产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形成此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乡村微实事”是指村(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群众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小工程项目,通过实施乡村微实事项目,全面提升合作区乡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让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农民更加富裕幸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乡村微实事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1050.72万元,支出587.93万元,预算执行率55.95%。
二、 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定,乡村微实事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为78.22分,绩效评级为“中”。
三、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带动农民增收增富
通过重建或修缮水利设施等方式,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让农作物在生长关键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灌溉,保持生长状况良好;一些因没水而撂荒的农田,通过修缮水利设施,促使农田重新耕作,为群众增添收益,带动农民增收。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乡村微实事秉承“微拆微改”理念,通过绿化管护、亮化工程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环境,污水垃圾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减少了环境污染,提高了宜居环境。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工作方面
个别项目立项与专项内容关联性较弱。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乡村微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汕办函〔2022〕425号)第二点实施内容之规定,乡村微实事项目主要包括:1.完善村(社区)安全防护、消除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改造项目;2.提升村(社区)公共绿化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环境整治项目;3.健全村(社区)文体设施、丰富群众娱乐生活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4.便利群众出行、改善农村交通环境的道路交通项目;5.修缮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应急项目;6.与粮食种植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7.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实施的其他项目。
经查,鹅埠办事处实施的乡村微实事项目,其中新园村河道清淤工程项目与新园村村牌安装工程与上述主要内容关联性相对较弱。
(二)项目管理方面
(1)未按资金计划使用项目资金
经查看鹅埠办事处提供的《绩效目标监控表》,2023年1-7月资金计划使用163.33万元,实际使用0万元,项目资金集中在年底使用。
(2)个别项目施工进度超时限
鹅埠办事处签订的《海丰县鹅埠镇新园村村牌安装工程工程协议书》中,约定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工期为15天(即2023年11月25日前),通过查看现场施工图片水印时间,2023年12月1日仍处于施工状态。施工进度超时限。
(4)部分项目结算工作滞后
赤石办事处大安村委水利维修工程,已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赤石办事处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维修项目,已于2023年2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鹅埠办事处红罗村鱼塘周边铁艺围栏工程,已于2023年11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鹅埠办事处新园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上述项目截至2024年11月7日,均尚未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三)后期管护方面
一是后期管护不到位,绩效产出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经实地查看,发现赤石办事处部分水渠修建(重修)项目现场杂草丛生,且个别水渠部分标段已干涸;明溪村红花谭水渠修建项目,现场查看时该水渠已断裂,无法达到引水、排水作用;赤石办事处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中,海厝林村公园树木倒塌未及时处理,附近居民反映,该树已倒塌1周左右,并未对其及时进行处理;鹅埠办事处红罗村鱼塘周边铁艺围栏项目,现场实地查看时,围栏入口大部分未关闭,且部分插销与锁孔无法对应,个别插销已缺失;鹅埠办事处水美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其中部分工程内容为村内道路硬底化,现场实地查看时,部分道路已遭损坏。
二是未见相关后期管护制度或管理办法,且无相关修复管护配套资金。对于已完成修建或修建后损毁项目如何进行后期管护工作未作出明确要求。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筛选与评估,优化项目内容
建议各办事处在项目立项前,建立更为严格的筛选机制,确保项目的实施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乡村微实事”工作方案》所规定的重点方向,对于无法确定关联性是否足够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专家评审、公众意见征集、请示上级部门等方式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或优化项目内容。
(二)强化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建议各办事处制定详细的月度或季度资金使用计划,避免资金使用过于集中在年底,同时开展资金使用的定期检查,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对于未能按时使用的资金,应及时调整使用计划,确保资金能够及时投入到项目中。
二是优化合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项目启动前,确保所有必要的合同已经签订完毕,避免因合同签订延迟影响项目进度,亦避免出现先施工后补签合同的情况。其次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每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合理,并派驻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推进。
(三)建立完善的后期管护制度,设立专项管护资金
一是建议各办事处制定详细的后期管护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各项目的管护标准、具体要求、责任人、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和考核标准,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定期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案,并及时进行修复。同时应鼓励村民参与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议各办事处在项目预算中设立专项管护资金,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后期维护和修复工作。除了政府资金外,还可以通过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多种方式筹集管护资金,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同时应明确管护资金使用范围,确保管护资金专款专用,定期进行审计和公开,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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