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汕办〔2021〕22号),《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汕科创经服规〔2022〕2号)有关项目已完成申报受理、审核,并形成资金安排计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现我局依据此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发放资金。
联系电话:0755-221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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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资金安排计划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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