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申请办理x2022-0002、x2022-0003、x2023-0003三宗地合宗事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情况
(一)合宗前
x2022-0002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片区,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会处西北侧,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1673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8,土地使用年期30年(2022年8月9日起至2052年8月8日止),总建筑面积2101100平方米。
x2022-0003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片区,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会处东北侧,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4732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2.1,土地使用年期30年(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52年12月29日止),总建筑面积2990000平方米。
x2023-0003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片区,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会处西北侧,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178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8,土地使用年期30年(2023年9月18日起至2053年9月17日止),总建筑面积212135平方米。
(二)合宗后
合宗后宗地号x2024-0005,用地面积为2758419平方米,为上述三宗地用地范围之和。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9,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2022年8月9日起至2052年8月8日止),总建筑面积5303235平方米(各分项建筑指标按原合同设定),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原x2022-0002、x2022-0003、x2023-0003三宗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等相关要求,继续由x2024-0005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履行。
二、规划设计要点调整情况
(一)合宗后宗地号为x2024-0005,用地面积为2758419㎡,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9,规定建筑面积为5303235㎡。
(二)合宗后建筑高度为厂房≤60m,其他≤100m。
(三)合宗后各侧建筑一级退线不少于 6 米,二级退线不少于9 米。
(四)合宗后机动车泊车位调整为 4450辆。
(五)原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要点编号ss202200028、ss202300004、ss202300061)作废。
具体详见公示图表。
三、公示地点及网站
公示期为20天,自2024年4月19日至5月8日,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特区报》及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文贞楼一栋2楼)、小漠镇政府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要点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876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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