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九游会网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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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征地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精神和要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合作区实际和省内其他地市留用地管理经验,制定了合作区留用地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依据,是规范留用地管理和提升留用地利用效率的保障,是深入推进合作区高质量城镇化进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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