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深圳市现有187个自然村中除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的自然村外,共计182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运维稳定,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日常管养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管理精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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