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兆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名从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未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广东兆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54实施标准,由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0.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