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嘉杰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从业人员在固定式熔炼炉顶部违章、冒险作业。
深汕特别合作区嘉杰铝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30实施标准,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嘉杰铝业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安全员古某某处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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