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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220kv桂鲘线改造工程“3·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3年3月22日8时20分许,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洛坑村220kv桂鲘线改造工程工地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名人员死亡、1名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124万元人民币。 2023年6月19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220kv桂鲘线改造工程“3·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成立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220kv桂鲘线改造工程“3·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4年3月21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区发改财政局、

  深汕公安分局、深汕检察院、赤石镇政府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根据《深圳市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事故调查报告》等文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确定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定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 确定此次评估对象为区发改财政局、赤石镇政府、广东鸿安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安公司)、湖南星喆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星喆公司)。

  2.确定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调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220kv桂鲘线改造工程“3·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以下简称“3·22”事故)案卷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 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2.评估组通过审查材料、座谈问询等方式了解广东鸿安公司和湖南星喆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 并形成初步意见。

  3.评估组通过查阅区发改财政局和赤石镇政府关于“3·22”

  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对其进行评估,并形成初步意见。

  4.评估组研究讨论, 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执法文书、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情况报告等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事故责任人刑事追责情况

  肖某辉,湖南星喆公司班组长,未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明知钢丝绳已经松散(笼状畸形)的情况下,未有效制止施工人员使用松散的钢丝绳进行作业,导致作业途中钢丝绳断裂发生事故。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调查材料由区应急管理局移送深汕公安分局,深汕公安分局已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处于调查阶段。

  (二)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1.广东鸿安公司,未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作业现场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广东鸿安公司处以人民币395000元(叁拾玖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罚款共分三期缴纳, 目前已缴纳罚款150000元(拾伍万元整),最后一期罚款公司承诺于8月31日前完成。

  2.湖南星喆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项目工地作业现场和设备疏于管理,未及时消除项目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湖南星喆公司处以人民币395000元(叁拾玖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其罚款共分三期缴纳,目前已缴纳罚款150000元(拾伍万元整),最后一期罚款公司承诺于8月31 日前完成。

  (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情况

  1.张某宾,广东鸿安公司项目经理。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及时消除项目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70.9元(叁万零柒拾元玖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

  罚款已自行缴纳至指定银行。

  2.梁某钟,广东鸿安公司技术员兼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已暂停其安全员一职)。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不力,未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暂停梁某钟与安全生产相关资格, 并对其处以人民币8071元(捌仟零柒拾壹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其罚款已自行缴纳至指定银行。

  3.刘某平,湖南星喆公司项目负责人(公司已暂停其项目负责人一职)。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26378.2元(贰万陆仟叁佰柒拾捌元贰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罚款已自行缴纳至指定银行。

  三、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广东鸿安公司

  广东鸿安公司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

  情况如下:

  1.重新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机械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制度文件,逐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2.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新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份,开展应急预案演练1次,开展安全文明检查2次,检查下发重大隐患通知单2份、一般隐患通知单5份,共发现隐患1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3.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宣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拉横幅、挂标语、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强化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逐级开展,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确定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确保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5.对劳务分包单位重新进行资质审查,剔除资质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单位,保证劳务分包单位均具备相应资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责任范围。

  (二)湖南星喆公司

  湖南星喆公司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如下:

  1.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安排专人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严禁工人使用不合格的产品或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施设备。

  2.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应拒绝危险作业行为并上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督促相关负责人消除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作业。

  四、相关部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区发改财政局

  区发改财政局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如下:

  1.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组织全区所有变电站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安全宣贯会议,会上对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项目开展安全教育警示培训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狠抓事前防范,组织全区内所有在建电力项目及部分工业园配电房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深入开展电力工程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事故发生后累计组织检查15人次,对全区内在建变电站进行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建立电力工程监管台账,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定期复查,逐步销项。对于长时间未能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约谈相关负责

  人,确保安全隐患全部销项,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赤石镇政府

  赤石镇政府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如下:

  1.督促事发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事发单位在基坑顶部周围设置临边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卷扬机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保证施工人员佩戴安全防护并安排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2.加强镇区范围内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区内8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共17处,现场要求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相关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建议均已落实到位;广东鸿安公司和湖南星喆公司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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