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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林木采伐”主题访谈活动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嘉宾: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业科负责人杨晔
嘉宾: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业科负责人杨晔

主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林木采伐”主题访谈活动

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00

嘉宾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业科负责人杨晔

主办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朋友们,大家好!今天由我局带来关于“林木采伐”主题的访谈活动,大家欢迎!

  杨晔:大家好,我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业科负责人杨晔,今天由我来对林木采伐方面常见问题、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批后常见问题、解决办法进行讲解,也欢迎大家积极现场提问!

  主持人:接下来请林业科负责人为我们解答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一:自己种的树、公司承包种的树木成熟需要砍伐,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吗?

  解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问题二: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收费吗?

  解答:不需要。但请第三方调查公司设计的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书和造林设计书需要付费给调查设计公司。     

  问题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解答:一般20个工作日以内。

  问题四:有哪些情况无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解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2)依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在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后,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已经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采伐林木无需办理采伐许可证。

  问题五:想要砍伐树木需要去哪个单位办理采伐申请?

  解答:(1)区林业部门接收申请材料:①古树名木的迁移、因国家或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移植、采伐红树林的事项、涉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采伐林木事宜、未经林地审批许可申请生态公益林事项,均为市级审定,区级林业部门初审;②区级权限内林业部门管理林地,林木面积30公顷以下的,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审批;林木面积30公顷以上(含30公顷)的,由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审定。

  (2)有关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①农垦、铁路、公路、住建、军区等非林业系统单位所经营管理的林地上林木的采伐,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报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备案;②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采伐、采挖移植管理,遵守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③非林地上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护路林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城市建成区内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由我局市容环卫科办理。

  (3)属地镇政府接收申请材料:非林地森林且无法确认管辖权属的地块,采伐面积10亩以下的,由属地镇人民政府审批;采伐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的,由属地镇人民政府报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按程序提请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审定。

  问题六:有哪些关于公益林、商品林、自然保护区、天然林采伐的规定?

  解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②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③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2)依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对天然林实施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禁止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所以,我区鼓励实行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在充分征询林权权利人意愿基础上,按照《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申请将我区天然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经省林业局批准后即可享受公益林效益相关补偿。

  问题七:深汕特别合作区松科植物是否可以办理采伐手续?

  解答:依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办法》第十条,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内的松科植物原则上只能进行以择伐为主的除治性采伐,主要是对疫情发生小班(含生态公益林)和外延2公里范围内松林中的病死、濒死和枯死松树进行择伐消杀。除治性采伐原则上不进行皆伐,但对于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且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孤立疫点,可实施皆伐。因深汕特别合作区为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所以我区松科植物暂不可申请商业性采伐。

  问题八:办理林地上商品林林木采伐申请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解答: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人向发证机关申请林地上林木的采伐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林木采伐申请表、伐区调查设计材料、权属材料、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建议大家前往科室咨询,并可获取申请清单及模板材料二维码,也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其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站点进行下载查看样例模板。

  问题九:林木采伐对申请采伐面积大小是否有限制?

  解答:有。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商品林主伐,采用皆伐方式作业的,坡度小于(不含)25°的一年内皆伐的最大面积为30公顷,坡度大于 25°的一年内皆伐的最大面积为20公顷,坡度超过35°的不得皆伐。因集约经营需要,并做好相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但连片皆伐面积应当控制在100公顷以内。

  问题十:桉树林木采伐对林龄有什么要求?

  解答: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用材林主要树种的主伐年龄和公益林各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按照《广东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确定的成熟林和过熟林标准执行。用材林以外的其他商品林的采伐,不受采伐年龄限制。为调整林分结构,二级生态公益林中的人工纯林,在套种阔叶树(桉树除外)后且成活成林,需伐除上层非目的树木的(如桉树),可以不受采伐年龄限制。国家对采伐年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则按照要求,商品林桉树成熟采伐年龄需为7年或以上,公益林桉树成熟采伐年龄13年或以上。

  问题十一:关于进行桉树林采伐后迹地更新树种改造的意义及建议?

  解答:原广东省林业厅于2006年7月印发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其中明确要求“(一)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二)桉树人工林种植应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为宜,不得毁林造林,绝不允许毁坏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种植桉树。不应在气温较低的山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旁第一重山和坡度25度以上陡坡地带种植桉树。(三)提倡营造混交林,连片造林1000亩以上的要做好多个树种搭配,增加生物多样性。要合理密度,科学施肥,大力提倡通过与固氮树种(如相思、南洋楹、黎蒴等)混种或轮作,改良土壤”;2021年广东省林业局发布《关于桉树改造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布局不合理的桉树纯林改造;2023年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也特别提及“低质低效及分布不合理桉树林优化”。因此我局建议桉树林采伐后进行树种改造,迹地更新营造3种以上乡土阔叶树种的混交林,树种选择可以兼具考虑森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防火及景观效益。

  问题: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私自砍伐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有三档法定刑,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详细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

  主持人:好的,感谢今天到场的各位朋友,今天的“林木采伐”主题访谈活动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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