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访谈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00
嘉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汪浩
主办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朋友们,大家好!今天由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汪浩同志带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主题,大家欢迎!
嘉宾:大家好,我是汪浩,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进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相关问题解答。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针对前期收集的网友提问,请汪浩
同志为我们解答分享一下。
提问一:请介绍下制定本措施的背景情况。
解答:为推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引导各类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0〕141号)、《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合作区实际,我局拟出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提问二:请简单介绍下本措施的主要内容。
解答:本若干措施共分有八章,二十二条,具体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共两条,分别对起草背景和适用对象情况进行说明。
(二)第二章“支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
(三)第三章“支持商业综合体发展”,共两条,分别对商业综合体开设、发展壮大情况进行说明和奖励。
(四)第四章“支持品牌业态发展”,共两条,分别对品牌商业入驻、招引情况进行说明和奖励。
(五)第五章“支持消费业态发展对促消费活动举办情况进行说明和奖励。
(六)第六章“支持汽车后市场发展”,共一条,对汽车后市场企业扩大经营情况进行说明和奖励。
(七)
(八)第八章“附则”,共九条,分别对一些术语、限制性情况、特殊情况等进行补充说明、规定。
提问三:请问本措施制定程序有哪些环节,预计什么时候能够印发?
解答:本措施自2023年4月开始起草。目前已完成专业法律机构意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征求、在深汕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众意见征求,也已召开了听证会,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环节,目前正在走上会审议流程,预计12月印发生效。
提问四:请问本措施会从哪些方面对合作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解答:一是推动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壮大。预计印发出台后在2024年可按政策内容有效覆盖奖励相关企业,并拉动全区商贸服务业营收较大增长。二是促进全区商贸服务业提质升级。通过出台本若干措施,将有效推动商业综合体、品牌零售店、汽车后市场等商贸业态提质发展,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吸引导入周边客流,提升我区商业消费能级,促进我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提问五:除了本措施外合作区还出台哪些商贸服务业的相关政策、举措或活动?
解答: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新能源小汽车促消费活动》,是我区历史上首个购车补贴政策,有力促进了区内汽车消费。目前正在编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区内商贸业等行业发展进行有先见性地规划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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