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来水收费标准的通知》访谈
时间2024年9月25日 (星期三)10:00
嘉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副局长王为
主办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大家今天参与此次在线访谈活动。本次访谈将围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来水收费标准的工作开展,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
为更好解读政策,我们邀请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王为副局长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来水收费标准的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王为:大家好,我是王为,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进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来水收费标准的相关问题解答。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结合前期收集的网友提问,向本次访谈的王为提问。
代表一:请王局为大家介绍一下合作区出台自来水收费标准的背景和依据。
王为:目前我区四镇自来水收费标准未统一。2019年西部水厂通水运行,2021年“村村通”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并网通水,西部水厂开始为全区提供优质饮用水,极大提高了合作区生产生活用水水质,供水企业生产成本也逐渐提高。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规定:自来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定价部门授权市、县人民政府。2016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区组织实施市、县级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政策。
代表二:请问本次自来水收费标准的调价原则是什么。
王为:本次调价原则主要有两个,一是合理补偿运行维护成本,实现供水单位收支平衡。二是同城同价,促进水源科学调度,用户公平负担。
代表三:听说本次简化了自来水价格分类,请您为我们介绍。
王为:自来水价格分类由原有的居民用水、行政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宿舍用水。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代表四:下面是最多网民关心的问题,自来水的价格调整后如何收费?
王为: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实行单一制阶梯水价,综合水价调整为2.31元/立方米。
(一)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第一阶梯水量为0-27(含)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为27-37(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为37立方米以上。三级阶梯水价比例按照1:1.5:3确定。三级阶梯水价分别为1.70元/立方米、2.55元/立方米、5.10元/立方米。水量按月度周期计量,当月度水量达到分档水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计量在月度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2.63元/立方米。全面实行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制度。(具体参照《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种用水价格为9.29元/立方米。
(四)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水价,不执行阶梯水价。合表用户水价为2元/立方米。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水户可向自来水经营企业申请执行合表价格。
代表五:请问居民自来水阶梯水量设置时参考了那些文件?
王为: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设置我区居民自来水三级阶梯水量分别为:第一级阶梯:0-27(含)立方米;第二级阶梯:27-37(含)立方米;第三级阶梯:37立方米以上。
代表六:请问新的自来水价格政策执行后,居民每个月缴纳的水费要如何计算?
王为:举例若一户人家一个月用水40立方米,则当月需缴纳水费:
1.7元/立方米×27立方米 2.55元/立方米×(37立方米-27立方米) 5.1元/立方米×(40立方米-37立方米)=86.7元。
代表七:自来水收费有什么减免政策吗?
王为:为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自来水价格调整受到较大影响,本次价格调整文件中在配套政策中明确“对享受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及经有关部门核定的优抚人员家庭减免收费水量12立方米/户·月,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制度执行”。
主持人:好的,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就到这里,非常感谢王局抽空前来为我们答疑解惑、交流分享。谢谢大家的踊跃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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