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
深汕特别合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14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121人(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7.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0.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1%(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6亿元。负债合计1.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6个,从业人员数12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从业人员118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4亿元。负债合计9.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1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482人(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5.9%,私营企业占94.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84.2%,私营企业占15.8%。(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4亿元。负债合计4.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3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85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83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亿元。负债合计0.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0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17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2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个,从业人员9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亿元,负债合计4.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1133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15.9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68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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