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赤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提升依法治镇水平,现就今年赤石镇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任务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实现这一任务目标,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系统地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自主知识体系和科学实践范式。赤石镇积极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法治建设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2023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4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课共8场次,培训公务员152人次,不断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各党支部累计开展党课教育60场次,举办3期“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培训农村党员200余人次,进一步加深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带头学法信法、坚决守法、严格执法。组织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全面梳理全年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沟通协作,加强形成工作合力。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政府、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强化专业法治保障
一是组建政府“参谋手”,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法律专业支撑,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队伍在制定重大决策、防范法律风险、规范行政行为中的作用。二是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聘请村居法律顾问,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村(社区)居委会及群众提供法律事项的咨询、 意见和建议等法律服务。本年度法律顾问团队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6人次,出具法律意见300余条,参与召开22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听证会。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赤石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遵循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和协调。于2022年11月7日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依法确立作为受委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行使协议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权,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受委托行政执法案件9宗,其中简易1宗,一般执法8宗。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做好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落实“日碰头、周研判、月例会”制度,对维稳工作形势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影响我镇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明确责任人,及时予以解决,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二是加强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镇维稳办、消防所、安监站等部门联动派出所,认真落实巡逻防控、专项整治和治安防范工作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企事业、旅馆、娱乐场所进行了治安环境和安全检查,充分发挥“群防群治”、“联防联治”防控效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防止发生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良好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年度开展禁毒巡查48余次,检查重点场所280余家,消防检查“三小场所”755家,安全生产检查56家。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法治资源,将维稳、司法、信访一体化运作,联动派出所、人社所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结合优势,落实责任,着手健全完善调解网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了预警在先、措施在先,较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镇、村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2次,各调居委会共调处大小矛盾纠纷案件150余宗,人社所化解劳资、工伤纠纷117宗,涉及人数4125人,涉及金额4314万元,按时结案率100%,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积极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本期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共28件,均已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二是积极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由镇司法所负责履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职责,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坚持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明确机构职责,落实“三项制度规定”,加强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构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一是抓好政务公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公开信息4条。二是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全镇14个村(社区)全部建好了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村级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坚持“村账镇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六)提高干群法治素养,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带头学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八·五普法”等,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计划,动员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达成100%参考率、100%通过率和100%优秀率,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场地,多方式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普法,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本年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场。三是大力推进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积极动员参加任前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着力培养一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本年度推选培育“法律明白人”13名,目前在册52名,提前完成省厅关于法律明白人培养的主要目标,做到村居全覆盖。
(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一是不断提升法治信息化水平。按照上级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安排专人管理“双系统”平台,定期维护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执法基础要素,及时规范录入行政执法案件,完善30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二是建立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强化数据治理理念。法治、维稳部门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社矫安帮风险研判,每周进行信访维稳工作风险研判,运用业务数据精准把握辖区矛盾纠纷特点、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争取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先,防止社会不稳定因素发展恶化,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赤石镇将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深圳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纲要》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政府履职能力。
二是持续全面实施重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精准定位,激发自觉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不协调、不平衡、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促成法治政府建设“后浪”追“前浪”整体向前的浪潮。
四是着力整合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和资源,切实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协力开展执法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性执法体制改革进程。
五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的完善,加强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六是持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落实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发挥专业优势,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赤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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