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鲘门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圳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工作总结
(一)强化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积极推进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以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工作,启动“思想领航”理论学习工程,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由党政领导领学第一议题,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广大党员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2023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政领导领学69次;推进“奋进计划”,组织集中“学法”200余人次。
(三)党政负责人依法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鲘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作用,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查整改,认真接受上级法治考核和指导整改。大力支持法治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诉讼服务站、“无讼村居”、普法宣传等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定期听取镇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四)加强决策前把关,依法依规做决策。法律顾问是依规治党、依法执政的“助推器”,是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决策前把关,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决策水平。鲘门镇政府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发挥外聘律师顾问、司法所法制审核机构的作用,重大审议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及司法所的意见,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法律顾问团队出席会议33次,审核协议文书7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44份,为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降低行政风险。
(五)建立应急体系,促进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鲘门镇积极落实《纲要》指示,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一是成立应急巡查处置队伍,完善综合减灾社区指挥中心的设施,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能力。二是成立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整治为契机建立有效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管理措施。三是建立健全各协调联动机制、应急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规定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流程,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六)建立健全矛盾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建立健全矛盾化解体系,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夯实溯源治理基础,着力发挥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先锋队”作用,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2023年,鲘门镇各级调委会调处大小矛盾纠纷案件40起,涉及金额100余万,成功化解企业职工意外死亡补偿、工人人身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规范开展信访工作,确保信访稳定在控。聚焦重点信访案件研判化解,优化加强领导包案机制,运用各方力量做好“三到位一处理”工作。2023年,诉求服务中心处理信访诉求64宗,接访288人次,处理“12345”工单199单,按照程序向诉求人答复投诉建议,成功化解历史积案1宗。三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败诉案件的复盘和研究。2023年鲘门镇涉诉案件17宗,分管负责领导积极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做到出庭又出声。
(七)建立健全执法体系,推进文明执法。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注重采取人性化行政执法手段开展执法活动,尤其针对占道经营、违法建房等行为,首选采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劝导、教育,让劝导、教育走在前端,在取得社会效果的同时,降低执法成本。2022年受深汕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开展消防执法,严格按照委托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2023年已办结消防执法案件共计15宗,类别为行政处罚,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权的行为。
(八)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促进行政规范透明。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鲘门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信息采用公告栏、微信群等形式发布公开,依托镇驻队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将信息解读到位、解释到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顾问律师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的工作机制,防范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三是积极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镇司法所积极履行机构职责,围绕重点任务开展行政罚款执行情况自查、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案卷评查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九)加强干群学法用法,积极推进全民普法。鲘门镇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推动“一带多”领学机制,领导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2023年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鲘门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二是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建、培养基层普法队伍,筑牢普法工作基础;围绕群众需求紧密结合“工青妇”、司法所等普法主体,多形式、深入地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重要节点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活动,提高村民学法用法意识。2023年,鲘门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场,向村民提供法律服务200人次,悬挂普法宣传条幅100余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
(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增强法律服务力量。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鲘门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增强法律服务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是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室,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作用,畅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基层法律服务渠道,为村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考试,令其成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强而有力的力量。目前,鲘门镇共培养“法律明白人”40人,提前完成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4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实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为法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圳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政府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调发展,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意见、落实举措,每年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总结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结合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是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研究、落实司法所首席法律顾问职责,完善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机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确保镇政府行政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
五是持续推进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和实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是积极探索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各部门职权清单梳理工作,转变执法理念,加快改进工作方式,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七是以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每年3月前组织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协调本年度普法工作,12月底前召开报告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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