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2020年11月成立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推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各部门齐头并进、全力以赴共抓法治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贯彻落实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通过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党史学习教育与学法并举。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学习党内法规。编印“一规划两纲要”及行政机关《常用政策法规汇编》等文件发全区学习。三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政治教育121场次、警示教育42场次和英模教育23场次,共计5887人次参加,教育引导政法干警严守纪律。
(二)加强重大制度建设,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化
一是加强重大制度建设。成立区重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重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二是积极配合推动立法工作。结合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内容,修改《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并报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已由市司法局报至省司法厅。三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要求。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四是修订区党工委会议制度和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制度,优化议事规则。五是启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梳理合作区2011年以来制定的文件清单,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合法性审查事务办理指引》。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克服无执法主体资格障碍,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探索“以函代证”的许可模式。二是积极充实执法力量。为2019年通过考试63人核发执法证,组织了全区106名公务员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执法、土地监察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创新思路,深入基层广泛宣传。结合12·4宪法宣传周开展了系列普法活动;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启动“城管进基层”系列宣传活动。
(四)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做深做实
一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将依法治区核心内容纳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专节部署。二是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组织各单位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三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区、镇、村三级平台建设,为各镇及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建设全区人民调解网络,完成了各镇及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及换届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行政裁决工作。四是推动建立健全“法治深汕建设”考核指标。五是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印发《全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建立法治政府考核体系。构建公、检、法、司及监察机关联系机制。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培育和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稳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二)推进重大制度建设。推动《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出台并适时宣贯,统筹制定配套文件;我区法律适用等涉及国家权限的问题,积极配合争取国家授权。制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提升履职法治化水平。加强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社区矫正功能场所建设。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不少于四次全区法治宣传活动。
(四)加强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法务人员招聘力度,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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