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邮编:518200,电话:0755-221016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部门动态、资金信息等政府信息31条,公示行政处罚项目数量44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专人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我区官方门户网站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结合实际发布政策解读、资金信息、部门动态等事项。
(五)解读回应方面
结合实际,灵活采取文字、图解等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到解读通俗易懂、准确清晰、重点明确。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把好上网信息审核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强化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堵住信息安全漏洞,通过讲座、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机关办公场所内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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