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鹅埠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鹅埠镇人民政府单位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中兴南路100号,邮编:518260,电话:0755-220901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鹅埠镇人民政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条例》为准绳,全面有序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平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镇积极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确保各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镇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部门动态、宣传动态、迁坟公告、征地信息等政府信息732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同比增长25%,依法依规办结1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7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7件,占比70%;无法提供3件,占比3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聚焦法定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询。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切从实际出发,我镇通过多途径宣传,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网站等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质量。
(五)解读回应方面
扎实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对信息公开内容的解读范围、内容、形式、标准等方面作出规范性要求,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无误,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六)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协调、监督作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主体范围、工作要求等,切实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落实。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对照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答复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积极衔接各相关部门获取信息来源,及时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了解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期望,以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鹅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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