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九游会网页入口

热门搜索: 住房保障 招聘 比亚迪 企业开办
九游会网页入口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汕
当前位置: 九游会网页入口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4楼,邮编:518200,电话:166730188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资金信息”栏目发布2022年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2条,“政策法规”栏目主动公开政策文件6件,100%开展文解、图解或音视频解读,做到解读通俗易懂、准确清晰、重点明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要求,对发布的信息全面严格审查,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常态化牵头组织开展“清网护航”行动,对历史稿件进行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内容监管。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在我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发布“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公开通讯录”,公布各领域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问政咨询渠道。及时答复“深汕网”及市政府在线等平台网友留言,切实保障答复内容质量;开通深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端口,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强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评估范围,适时督办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全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公开能力和公开质效。

  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业务负责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3.其他

/

/

/

/

/

/

/

(七)总计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24年,我办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增强信息公开广度,确保公开信息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规范公开行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历史稿件排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我要纠错】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