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托深汕网推动政策法规、资金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共新增和更新政府信息5334条,向社会群众答复留言11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33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87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681条。“政策法规”栏目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9件,100%开展文解、图解或音视频解读,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带头解读《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资金信息”准确发布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各部门2023年财政预算、2022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财政政策等财政信息97条;动态更新调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政企政民互动活动,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指导、协调、督促区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申请,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上年度结转1件,办结8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13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增长148%,主要过去一年,全区上下加大土地整备力度,社会关注度高,因此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有较大增长。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二是常态化开展“清朗”系列行动,全方位、全流程巡查“深汕网”及全区政务新媒体,对历史稿件进行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全年整改错敏词1100余条,切实加强内容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升级优化深汕网,此次升级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着重展示主导产业信息、优化政务服务办理,完善民意发声途径,提供语音朗读、字体放大、调整背景颜色、数字人播报等10余项功能,简化用户操作。在深汕网底部信息栏公开我区各单位九游会网页入口的联系方式和政务新媒体矩阵,先后增设“@国务院我来说”“民意速办”“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问政深圳”“网上信访”等平台渠道,为群众有效反应诉求提供权威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阳光访谈”等活动,发布我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咨询热线,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平台,听取社情民意,线上线下联动推进解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评估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在深汕网公开各单位联系电话,设置“互动交流”板块,通过“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24年,我区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强化信息梳理分类。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增强信息公开广度,确保公开信息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各部门业务协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历史稿件排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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