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大百汇科技园,邮编:516475,电话:0755221051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主动融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4宗,予以许可18宗;行政处罚总数为59宗,罚没金额272520元;行政强制总数为4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专人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四)监督保障方面
公开信息,实现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透明政府的必由之路。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通过讲座、培训等,围绕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积极开展培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个别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不及时,部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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