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九游会网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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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3)〔2024〕27号),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西南村大塘经济合作社、西南村桑元经济合作社、西南村田心经济合作社、西南村杨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8.644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和土地情况: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西南村大塘经济合作社、西南村桑元经济合作社、西南村田心经济合作社、西南村杨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8.6449公顷,其中农用地28.2090公顷(耕地0.3384公顷、园地2.2747公顷、林地19.5574公顷、草地0.0169公顷、其他农用地6.0216公顷)、建设用地0.4359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工作安排:按规定为相关权利人落实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和留用地安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土地补偿、社保

  安置等费用,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四、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3)〔2024〕2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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