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合作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和加强合作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汕管〔2023〕77号)及合作区相关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