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删除《国家部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第5项“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依据:《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8省区”),以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5省”),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该项补助政策不包括广东省深圳市。
2. 删除“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5项,由于体制机制调整的原因,目前资金暂未下达到我区,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前仍由汕尾市海丰县下达到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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