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3-九游会网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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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7)》政策解读材料

  一、背景依据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聚焦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民宿作为文旅产业的新业态、乡村旅游的重要产品,是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带动乡村美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宿产业的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文旅部也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民宿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十四五”规划》、《深圳市文体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扎实推动全域休闲旅游发展,深入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培育文化旅游消费热点,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7)》(以下简称《规划》)。

  二、目的意义

  《规划》聚焦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深度体验休闲旅游需求与供给不平衡的现状,立足深汕民宿产业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现状,精准施策,坚持顶层引领、分步实施,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因地制宜、各具特色,政府引导、国企牵头,要素融合、集聚发展的原则,将民宿产业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民宿产业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优化民宿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规划民宿产业发展的规模与效益,落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并制定未来三年的具体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合作区民宿产业的优化和发展,助力我区休闲旅游的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定位

  《规划》以党的二十大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的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助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目标,依托丰富的山海河田温泉资源和深圳都市圈的优势区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宿度假目的地,致力建设深圳都市圈民宿高质量发展制高地、粤港澳大湾区山海高端民宿聚集地、全国民宿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示范地。

  (二)发展规模

  《规划》结合深汕民宿发展现状,分阶段制定规模目标。

  到2028年:孵化1家国家甲乙级民宿、2家国家丙级民宿、5家省银金宿级民宿,形成1个民宿集群,引入10个国内一线品牌,发展到80家民宿规模,接待50万过夜游客。

  到2035年,孵化2家国家甲乙级民宿、4家国家丙级民宿、10家省金宿级民宿,形成2个民宿集群,引入20个国内一线品牌,发展到200家民宿规模,接待100万过夜游客。

  (三)空间规划

  《规划》结合深汕的自然、人文、产业现状和资源分布特点,构建“一核、三带、多点”的民宿产业发展结构。

  一核:“夜色民宿服务核”,定位为民宿服务中心,重心是将蛟湖古寨打造为深圳市乡村民宿示范点。

  三带:“绿色森林民宿带”,定位为民宿发展辅助区域,重心是将上城村打造为深圳市乡村民宿示范点,并在明热村、明溪村、上城村等打造国内知名品牌民宿与特色文化民宿。

  “赤色河岸民宿带”,定位为民宿发展重点区域,重心是将新里村打造为广东省乡村民宿示范点,并在新里村、凤河村、南香村等打造国内知名品牌民宿与特色文化民宿。

  “蓝色海湾民宿带”,定位为民宿发展核心区域,重点将鲘门镇(街道)打造为广东省乡村民宿示范镇(街道),将百安村打造为广东省民宿特色村,将金海花园打造为广东省乡村民宿示范点,在百安村、小漠渔港、排角村等地选址打造国内知名品牌民宿与特色文化民宿。

  多点:“红旅教育民宿点”、“红罗畲族民宿点”、“红色党员民宿点”,作为民宿的点状补充,重点发展红色党员民宿。在百安村、红罗村、排角村、大安村等地选址打造国内知名品牌民宿与特色文化民宿。

  (四)发展举措

  《规划》从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配套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明确发展路径、创新合作模式五个方面提出了十大发展举措,致力于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民宿建设成全国民宿高质量发展高地,全国民宿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示范地。

  1.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在深汕党工委、管委会统筹下,公共事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民宿发展领导专班、民宿政策研究小组和民宿发展研究小组,协同管理,加强综合治理。

  推动深汕民宿立法。制定《深汕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深汕民宿管理办法》,明确民宿产业发展方向,规范民宿产业发展秩序,确保深汕民宿产业的健康发展。

  搭建民宿管理体系。建立多层级多部门协同管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多主体共建的民宿产业发展机制;优化政府管理流程、民宿服务流程,推进政府审批、管理系统化,民宿服务智能化;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环境安全和民宿卫生规范管理,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合法认定机制,保证民宿经营的合法性认定。

  2.完善配套体系

  改善民宿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区域内基础设施投资,打造“内畅外联”的旅游交通体系,完善电力、供水、污水等基础设施。加强示范带、街、村、点的建设,强化示范工程带头作用。改善提升乡村风貌和公共环境,提升乡村旅游环境。

  打造民宿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和实施《深汕高端民宿人才培育计划》,实现区域内人才孵化和培养;多渠道多方式引进新村民、领头雁、新乡贤、专家等,为深汕民宿产业发展引进高端管理和运营人才。

  3.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民宿发展政策环境,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资金扶持,设立民宿发展专项资金,拓宽民宿产业投融资渠道,增加专项债的支持范围,为民宿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开展资金奖励,支持民宿品质提升奖励、鼓励民宿集群发展奖励、引导民宿高效运营奖励,有效促进民宿产业的品质提升、运营提效和集聚提速。

  改善民宿发展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设立深汕民宿招商中心,充分整合民宿品牌运营机构和民宿协会等资源,“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步走,实现更多中高端品牌、优质人才资源、有效投资的引入,同时将深汕地区的特色人文资源、优质民宿品牌向外拓展。

  4.明确发展路径

  鼓励民宿组团发展。打造民宿产业链条,整合产业优势资源,形成产业发展核心优势。推动民宿组团发展,打造品质民宿集聚区,形成组团联动集聚效应。积极探索“民宿 ”经营模式,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打造新业态新模式新体验。

  构建公用品牌形象。构建深汕民宿品牌,提升深汕民宿品牌认知度。打造深汕品牌形象,结合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提高深汕民宿品牌影响力。推动营销推广创新,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增强游客体验,树立品牌口碑。

  5.创新合作模式

  国企引领高端民宿集群发展。以国企投资的方式,打造区域性集群式民宿村落,品牌化运营,树立示范标杆,带动周边发展。

  党员干部带头民宿创新发展。以党员干部个体投资的方式,打造单体精品民宿,发挥带头作用,带动村民投资。

  村集体引领民宿品牌自主发展。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指引,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通过“村集体 外部专业辅助团队”的方式,进行民宿的投资、开发和经营,实现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村民就业的联动发展。

  新乡贤引领高端民宿特色发展。鼓励本地乡贤和企业主体,就地投资民宿项目,结合本地特色打造更多具备文化特色的品质民宿,引领带动周边乡贤或村民参与发展。

  四大合伙人模式共创共建共享。乡村合伙人以资源、劳务入股,产业合伙人协调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合作平台,资金合伙人提供项目投资资金,运营合作人负责运营及管理,实现四大合伙人共建共享,共同助力民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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